商標
指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服務與他人的商品/服務區別開的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
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是指經過商標主管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及標準進行審查并通過,經《初步審定公告》無人提出異議的商標。
代理機構
為商標申請人提供商標檢索、注冊方案及填寫信息上傳文件的專業商標服務機構。
商標局
商標局承擔商標注冊與管理等行政職能,具體負責全國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加強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登記、備案和保護,研究分析并依法發布商標注冊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實施商標戰略等工作。
續展
注冊商標有期限為10年,在期限屆滿前12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繼續使用(有效期延續)的申請,叫做續展。
寬展期
在注冊商標有期限結束前未提出續展申請,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在寬展期提出續展申請的(也叫做寬展申請),商標局按照續展的標準進行審查并加收續展注冊遲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