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申請需要多長時間?
自商標遞交之日起,需要經過形式審查、實質審查及初步審定公告,若商標審查順利,無補正、駁回、異議等意外情況,按照目前的實務審查情況,12個月左右可以領取到《商標注冊證》。
商標審查時間主要由以下幾個階段構成:
形式審查:自遞交之日起1個月左右完成,審查合格后商標局核發《商標受理通知書》。
實質審查:自遞交之日起6個月左右完成,審核通過核發《初步審定公告通知書》,不通過或部分通過核發《駁回通知書》或《部分駁回通知書》。
《初步審定公告》:公告期3個月。
注冊證書制證期:注冊證書排版、打印、發文等工作,約2個月左右。
注冊商標有效期是多久?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條及《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
注冊商標續展申請的時間
注冊商標有效期期滿前12個月內到有效期期滿后6個月可以提出續展申請。
續展申請早于有效期屆滿日的12個月或晚于有效期屆滿日后的6個月,商標局不予受理續展申請。